【以案释法】守护“她”权益,对家庭暴力说“不”!

作者:原创  信息来源:本站  发布时间:2024-03-08  浏览次数:4122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
家庭是每一个人温暖的港湾。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间免不了产生摩擦,但是,家暴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,家庭也绝非法外之地。近日,乐昌一男子就因家庭暴力被判刑。

2023年10月的一天凌晨,朱某某饮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妻子赵某某发生口角,继而用拳脚等殴打赵某某头部、腰部、背部等处,造成赵某某脑震荡、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等。经公安机关鉴定,赵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。据悉,在这之前,朱某某也曾殴打妻子赵某某。案发后,赵某某出具了谅解书。

乐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朱某某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轻伤,其行为已犯故意伤害罪,鉴于其具有认罪认罚,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对其可从宽处罚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朱某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宣判后,朱某某未提出上诉,现该判决已生效。

法官说法

家庭暴力不是简单的“家务事”,而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一种违法行为,若构成犯罪,还将受到刑事处罚。因此,请大家一定要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,努力提高法律意识,切实维护自身权益。如果不幸遭受家庭暴力,应及时就医并鉴定伤情,可拨打110报警求助、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,千万不能抱着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想法选择息事宁人,以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。(廖攀)

法条链接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”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: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”